(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下午4时许,保定公安交警安国大队执勤交警在河龙线执勤时,一辆灰色小型轿车行驶到执勤点,只见该车驾驶员从车上走了下来,手里拿着一瓶藿香正气水,并作势要喝。

执勤交警见状,立即阻拦该男子,紧接着用酒精测试棒测得该男子涉嫌饮酒。但是该男子表示自己刚下班,因为天气太热,所以喝了一瓶藿香正气水。执勤交警待该男子休息十分钟后,再一次用酒精测试棒对其进行检测,结果仍涉嫌饮酒。该男子质疑:“喝了一瓶啤酒不至于吧?”情急之下撒腿就跑,被执勤交警当场拦住。

随后,执勤交警将该男子带到淤村执法站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10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酒精检测结果,该男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该男子称,当日只喝了一瓶啤酒,感觉并无大碍便自己开车从保定博野县到安国来钓鱼,但是前一天晚上喝得有些多。

为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执勤交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为106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经核查发现,该男子曾在2020年6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博野县交警查获。时隔三年,又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安国交警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人杜某某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因其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保定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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