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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公安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路段上横过斑马线时应“下车推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张云鹏描述说,视频中的这辆电动自行车它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路口时,在经过路口前,经过简单的瞭望之后,就骑行横过道路,此时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轿车急速驶来,与这辆电动自行车发生了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双方车辆损坏。

再来看发生在黄家皂路和兴家园出口处的一起交通事故。

张云鹏说,视频中,一位女士骑行电动自行车从小区内驶出后,骑行通过道路,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事故依旧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以及双方车辆损坏的结果。

这两起案例告诉我们,非机动车驾驶员如果在路段上有横过道路的需求情况下,一定要下车推行,从人行横道通过,通过前要注意来往车辆,确保自身安全。

民警提醒,驾驶非机动车过人行横道,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无法及时反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驾驶非机动车横穿路面,也容易与行人发生碰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者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车推行,这既是一种自我保护,也是良好的交通习惯和安全意识。

来源:威海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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