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州和深圳之后,又有两个城市推出“认房不认贷”政策。


【资料图】

8月31日,据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消息,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山监管分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图源:中山市住建局官网

《通知》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家庭住房套数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结果,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执行。

图源:厦门市发改委官网

图源:厦门市发改委官网

此外,8月29日,福建省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厦门市关于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意见的通知》,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7日,向社会面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在“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部分提到,实施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而且,厦门市提出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此前8月3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实行“认房不认贷”政策。随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优化深圳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执行“认房不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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