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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杨月涵)8月21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北京市卫健委日前牵头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办法,医师接诊前需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的人员进行监管。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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