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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16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李超)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里的“车”不少人以为只是“机动车”,其实醉酒驾驶非机动车同样危险,不但违法而且使醉驾者和他人时刻处于危险中。

近日,南京交警五大队警力在鼓楼广场执勤时,一辆电动车自行车从中山北路驶来,交警拦下检查后发现骑车人何某满身酒气。此时,何某还主动把汽车驾驶证拿出来给交警看,说自己喝完酒没有开车。交警当即告知,喝完酒同样不能驾驶非机动车,如果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是要进行处罚的。随后,交警对何某进行吹气检测,结果为81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标准。按照规定,交警对何某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其不要再继续驾驶电动自行车。

交警提醒,人处在醉酒状态下,往往意识不清、行动异常,极易出现无视交通信号、不避让其他车辆等危险情况,尤其是驾驶非机动车,车速较快,极易造成事故。此外,相对于汽车的“铁包肉”,非机动车属于“肉包铁”,一旦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往往很严重。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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