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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消费者反映饮品中冰块含量过多导致饮用体验感变差等问题,中消协8月23日发出倡议,广大餐饮经营者应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饮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

根据近期中消协对北京一些商圈知名冷饮品牌的消费体验调查,餐饮经营者对加冰量缺乏统一标准,即使同一品牌不同店铺对于“正常冰”的标准也不统一。各餐饮经营者的冰块大小、形状不同,有的饮品中冰块为扁片或中空状,也不能简单以冰块数量来衡量加冰量。有消费者反映,饮品中冰块含量过多导致饮用体验感变差,部分饮品在手机点单页面的温度选项只有“冰”,有些饮料店甚至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去冰”要求。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建议,消费者购买饮品时,餐饮经营者应主动询问消费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若饮品存在确实无法去冰或饮品为特定的冰与配料结合等情况,餐饮经营者应在点单页面明确标注或在点单时提示消费者注意。

餐饮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为消费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等个性化选项或通过备注方式调整加冰数量,供消费者自主选择,也可以将饮品和冰分开,由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

消费者购买饮料时,默认购买的是饮料而不是冰。餐饮经营者可以在点餐台、广告单及食物图片等显眼处明示顾客有要求饮品不加冰的权利。若消费者对加冰容量提出质疑时,餐饮经营者应予以及时、正面的答复。(记者赵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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