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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法院四家子农耕特色法庭通过涉农纠纷分类处置联动机制,化解一起涉农纠纷案件。

徐某与赵某为同组村民,为了方便耕种,2022年双方约定互换土地耕种,但未签订书面土地互换协议。后赵某反悔,不再同意履行协议,并将徐某已经治理完成的土地及幼苗予以破坏。徐某诉至法庭,请求被告赵某继续履行土地互换协议,不得妨害原告耕种案涉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

案件受理后,四家子法庭立即赶赴纠纷现场,实地了解案件情况,精准运用涉农纠纷分类处置联动机制,邀请司法所、农经站及村委会的“农耕特色法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参与调解。村委会从家长里短对双方打出“感情牌”;农经站向双方细致耐心地讲解当前农业农村政策;法庭及司法所向双方讲述所涉相关法律法规。各部门分别从情、理、法三方面齐向发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就赔偿款项当庭履行完毕。

农耕特色法庭聚焦涉农纠纷,积极运用涉农纠纷分类处置联动等机制,前置司法功能,联合多部门参与源头化解涉农纠纷。同时,特色法庭深入田间地头、百姓身边,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等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辖区平安法治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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