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相关资料图)

1、001职位:劳动监察协理员7名;

2、002职位: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2名;

3、003职位:民政协理员7名;

4、004职位:统计协理员5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根据文件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应聘劳动监察协理员、民政协理员、统计协理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武汉市硚口区户籍,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内(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或者不具有武汉市硚口区户籍,但具有武汉市户籍且在硚口区居住并能提供户名为本人、配偶和本人子女及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之一: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④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二)应聘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

1、具有武汉市硚口区户籍,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岁以内(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或者不具有武汉市硚口区户籍,但具有武汉市户籍且在硚口区居住并能提供户名为本人、配偶和本人子女及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之一:

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②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女性年满40周岁失业人员;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⑤处于失业状态的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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