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 全筑     公告编号:临 2023-126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相关资料图)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9月6日、

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

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裁定

的公告》(编号:临2023-056)、4月29日发布了《全筑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5

月19日发布了《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公告》(编号:临2023-081)、6月13日发

布了《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

                                  (公告编

号:2023-103)、6月29日发布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及预重整进展暨风

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的相关公告。7月6日发布了《关于第一

次预重整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7月12日发布了《关

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及预重整进展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114)

的相关公告、8月10日发布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及预重整进展暨风险

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119)的相关公告、8月31日发布了《2023年半年

度报告》

   、9月8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公告》

                                (公告

编号:2023-12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

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

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不涉

及热点概念事项等。

  (四)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者可能导致

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9月6日、9月7日、9月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达12%,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2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

年4月2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

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

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

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

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预重整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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