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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广州省发改委印发《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措施》。

《措施》提到,加强金融支持。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融资支持,深化自由贸易(FT)账户、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及时依法与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共享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信息,定期举办“银企对接”活动,积极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政银合作信贷产品,加大对制造业融资力度。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举办“粤贸全球”“粤贸全国”系列经贸活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广交会、进博会、高交会、海丝会、加博会等境内知名展会以及赴境外布展参展。建设省市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企业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贸易通关、出口管制、贸易救济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优化办税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申报即享受”。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与新增外资同样的配套支持政策。

优化外商投资结构。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及配套政策,引导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对目录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含增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合同随前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和配套件、备件,按规定予以免征关税。鼓励外资充分发挥资本和技术优势,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型储能、高端基础零部件、先进材料、人工智能、商业航天、智慧养老等新赛道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大投资。

引导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加大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投资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将生产制造环节、新产品线转移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以“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生产+服务”等形式延伸布局产业链。优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营商环境。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基于自身发展需要的正常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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