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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46%公摊面积违背常识#】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1平方米……据《法治日报》报道,青岛市民李黎向售房方咨询得知,从合同上显示的套内面积75平方米到她实际测量的61平方米,差值主要体现在墙体的厚度上,外墙的一半厚度计入套内建筑面积。这再次引起了用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公摊面积”)的讨论。
对于哪些建筑面积应计入公摊面积,《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中也有着具体的规定和标准。但国家层面对于公摊率却并没有清晰的规定,现实中,公摊率的制定往往要依据住宅小区的环境以及公共设施建筑面积等因素来进行具体核算,因此也给了开发商以较大的自主操作空间。此事中,房屋的公摊率从买房前的31%到收房时的46%,却也着实违背了相应的常识,损害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更何况还与消费者买房前看到的宣传数据存在很大的差异,其中是否涉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应该得到进一步的检视。
针对当前暂时难以取消却又饱受诟病的公摊面积和公摊率,相关方面显然需要加以重视,不妨在经过缜密调研后出台更为细致的规定,对开发商划定公摊面积的“自由度”予以规制,在既有规定下尽力维护购房者的利益。对购房者和开发商而言,购房的过程显然是一个不断博弈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规则的水平理应保持平衡,不能倾斜得太厉害,唯有如此,房地产市场才能长久、健康地发展。光明日报 -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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