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周靖博

兰州晚报讯夏日炎炎,游泳馆成了不少人避暑降温的选择。然而,近日多位甘肃省兰州市民向记者反映市内有些游泳馆对泳客设置年龄门槛。70岁及以上老人不允许单独进入,也不能享受相关优惠,这让很多常年游泳健身的老年朋友很受打击。

现状:年龄“超标”办卡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家住城关区段家滩的朱爷爷是一名游泳爱好者,参加过冬泳穿越黄河。然而今年暑期,他到家附近的健身游泳馆办卡时被拒,被告知因为年龄“超标”。

该游泳馆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对老人游泳办卡有新规定,70岁及以上老人不得办卡且不允许单独进入。如果朱爷爷要进馆游泳,必须要有1名成年人全程陪同,并且两者均要购票。记者看到,在服务台醒目位置,张贴着一张今年新出的价目表,上面写着月卡等锻炼卡销售对象为12周岁至70周岁人群,超过70岁则无法购买。

调查:有游泳馆接待老年群体

走访中记者发现,并非所有游泳场馆都有这一规定。盘旋路西口的一家游泳健身中心就对场馆进行了适老化改造,接待老年群体。场馆负责人刘经理说:“游泳馆建在居民区,不少居民是退休老人。场馆在开设之初,就把目标群体定为青少年、中老年游泳爱好者。”

记者看到,该中心更衣室储物柜分三层,中层喷涂成黄色的柜子优先提供给老人。卫生间里,蹲便厕位旁贴心地装有扶手。游泳馆还设有面向老年人及异性家属的淋浴更衣室,里面设有座椅、防滑垫,方便老人坐着冲澡、更衣。同时,在家属等候区有监控屏幕直对各个泳道,方便家属随时观察老人动态。

商家:出了事故责任难以界定

在记者对全市多家游泳馆实地探访中,一些场馆的工作人员坦言:“即便签署身体健康保证书,声明自行负责、有家属陪同,也难以保证不会出现意外。”还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老人在场馆发生意外,场馆究竟有没有能力证明自己无过错、能不能免于赔偿,都是未知。

“当老年人进入场馆参加游泳等运动时,场馆有责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同时老年人也要对自身安全负责。在这种情况下,场馆对运动者提出上保险、出示体检证明、签订告知书的要求是合理的,且这种做法可以有效保护各方权益。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老人可能对场馆方提出的要求不理解,需要相关部门和媒体加力宣传,合理引导。”兰州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许珂介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对于经营场馆和活动组织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针对保险类保障,兰州威士登游泳健身中心负责人周经理介绍,市场上在售的部分运动意外险,其承保年龄往往被限制在65周岁以下,目前,对高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承保的产品,种类、数量都比较少。因此,还需加大保险宣传,扩大群体,实现保险产品增量降价。

(来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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